湖北武汉:知识产权收益不低于70%归研发者
[2014-02-24] [新闻来源:长江商报]
湖北武汉市发明专利拥有量位居同类城市前列,却缺乏相关的促进政策。记者昨日从武汉市法制办获悉,目前《武汉市知识产权促进与保护条例》(征集意见稿)面向市民征集建议,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将探索建立知识产权特区,并推进知识产权投融资体系,知识产权处置收益中不低于70%归成果研发团队所有。
独特定位
光谷将建“知识产权特区”
据武汉市知识产权局介绍,去年该市专利申请量为25680件,其中最具技术含量的发明专利9725件,同比增长20.6%,保持较快增长势头。
此前曾被提出的“东湖高新知识产权特区”也被写入了条例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光谷可以在知识产权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激励政策等方面先行先试,探索建设“知识产权特区”。据了解,这将是光谷继“人才特区”和“资本特区”之后又一个特区建设,在全国没有先例,具体政策和措施正在制定。
政府激励
拥有知识产权产品优先列入政府采购
为鼓励知识产权发展,征求意见稿要求武汉市政府重点对本市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知识产权创造和维持给予资金与政策扶持。
政府有关部门在编制政府采购目录时,优先将拥有知识产权的产品、服务列入所对应的类列、品目。对拥有知识产权符合政府首购和订购条件的,应当首购和订购。而且,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涉及知识产权时,供应商要提供合法有效的知识产权证明文件。
投融资
推进知识产权投融资体系建设
征求意见稿提出,通过资金补助、贷款贴息、创业风险投资等方式支持符合产业政策的知识产权项目。
金融管理部门将推进知识产权领域的金融创新,建立政府资金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市场化运作的知识产权投融资体系,鼓励和支持知识产权质押、保险、信托、证券化等金融创新活动。
据了解,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最大的好处是贷款期限长,让中小企业获取“喘气”的机会,扩大发展空间。
产权交易
支持社会资本建立知识产权交易中心
今后,武汉市将支持社会资本建立知识产权交易中心、商业化公司等知识产权转移机构,对促成知识产权转移成功的机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按照征求意见稿规定,高校、科研院所研发团队有权处置其研发活动中形成的知识产权,处置收益中不低于70%归成果研发团队所有。在校大学生、毕业5年内的大学生运用知识产权到孵化器创办企业的,政府相关部门及孵化器在其项目申报、登记注册、场地租金、创业基金、住房保障等方面提供优惠条件。
侵权惩罚
侵犯知识产权5年内不能参加政府项目
近几年,知识产权侵权案例层出不穷,征求意见稿中规定了严厉的措施约束侵权行为,凡曾侵犯知识产权构成犯罪,或侵犯知识产权受到重大行政处番或骗取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和奖励,或拒不执行已经生效的知识产权判决、仲裁和裁决,或经依法处理后重复侵犯知识产权的,5年内不能申请参与政府资助和奖励项目申报及参加政府项目和采购投标、本市有关重大展会活动。(记者 郭婷婷)